内地与香港签订人民币结算试点补充备忘录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6月30日 09:14 香港将与上海、广州、东莞、深圳及珠海开展人民币贸易结算,香港企业不受“试点”限制;首宗人民币贸易结算预计7月完成
【《财经网》香港专稿/记者 王端】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与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任志刚,6月29日在香港签订内地与香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补充合作备忘录。任志刚并透露,首宗人民币贸易结算预计7月完成。
周小川与任志刚两人刚好在瑞士巴塞尔开完金融稳定理事会后,趁周小川在香港转机时,周一下午5时半在机场签署上述备忘录。
根据这项协议,香港将与上海、广州、东莞、深圳及珠海开展人民币贸易结算。周小川在签约仪式上透露,内地将有数百家企业作为人民币贸易结算的试点企业,而香港的企业并不受“试点”限制。
任志刚补充说,除香港本地的进出口企业可以施行人民币贸易结算外,与内地有贸易往来的外国企业也可以通过香港,与内地企业实施人民币贸易结算。周小川指出,此项业务将有助企业降低汇兑风险。
人民币贸易结算的推出,除可增加企业营运上的灵活性,亦可扩展香港本地银行业务范围,有助人民币资金流动性。香港特首曾荫权指出,备忘录的签订,为香港发展人民币业务迈进一步。周小川则评价,香港是“很好的试验场”。
内地与香港签署备忘录后,仍要等待人民币贸易结算管理办法及清算协议的出台。任志刚指出,目前仍有较多工作细节需要准备,今年7月预计完成首单人民币贸易结算。
今年4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东莞四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新华社分析指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是考虑到内地与港澳地区及东南亚等周边国家贸易往来比较频繁。试点的开启将带动香港与内地的经贸往来。
在签约仪式上,当被问及任志刚今年10月退休,是否会出任人行顾问,周小川指出,“现在说还尚早。”但周小川对任志刚在两地人民币业务发展及金融合作方面给予高度评价。他并表示,任志刚在人行享有很高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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