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renex指责利比亚方面阻碍中石油对其收购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6月26日 12:16
Verenex称中石油对其收购的交易完成日期延长至8月24日,利比亚国家石油公司迟迟不批准这一交易,是有意自己收购Verenex

  3月16日,利比亚国家石油公司主席加尼姆(Shokri Ghanem)在欧佩克会议期间公开表示,利比亚在考虑以中石油勘探公司开出的“同等条件”,行使对Verenex的优先收购权。但是,Verenex公告称,利比亚国家石油公司从未就行使优先收购权一事同Verenex进行过正式协商,只在5月24日的一封信函中表示,利比亚总人民委员会(GPC)仍在考虑之中。为了催促此事,Verenex曾委托加拿大政府,向利比亚政府表示对此事的关切。

  据Verenex公告,该公司于今年6月11日和6月16日分别收到一封来自利比亚国家石油公司总经理的信函。信中说,利比亚司法部门正在调查Verenex在2005年1月获得47区开发权益的合法性一事。

  Verenex在公告中对此表示愤慨,认为利比亚在开采资格授予四年多之后提起指控,是另有目的。

  “不同于利比亚国家石油公司在公开场合阐明的立场,现在很明确,利比亚总人民委员会的目标是,砍下价格(自己来收购),或者抬高批准费。”公告说。

  中石油方面拒绝对此事给予评论。

  Verenex表示,基于要约收购迟迟难以落实,公司正重新评估它的经营和开支,“目前有足够的现金来支付未来几个月的项目”。

  6月25日,Verenex在多伦多证券交易所的股价收于6.38加元/股,较2月26日传出中石油发出收购要约时的9.55加元下跌约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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