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renex指责利比亚方面阻碍中石油对其收购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6月26日 12:16
Verenex称中石油对其收购的交易完成日期延长至8月24日,利比亚国家石油公司迟迟不批准这一交易,是有意自己收购Verenex

  【《财经网》北京专稿/记者 陈竹】加拿大能源公司Verenex Energy指责利比亚国家石油公司阻碍中石油对其收购的交易,并表示与中石油交易最后期限推迟至8月24日。

  Verenex Energy(加拿大多伦多交易所代码:VNX,下称Verenex)6月22日通过公司网站发布一份公告,斥责利比亚国家石油公司迟迟不愿批准交易的真正动机是要“砍下价格(自己来收购),或者抬高批准费”。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下称中石油)今年2月24日通过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下称中石油勘探公司),向Verenex发出收购其全部股权的要约。

  据报道,要约收购原定在今年6月24日之前完成。

  Verenex在利比亚Ghadames盆地47区拥有50%的开发权益,并与印度尼西亚一家能源公司共同分享该区原油产量的13.70%(剩余86.30%的产量归利比亚政府所有)。根据利比亚政府的规定,外资资产控制权若要发生变更,需得到利比亚国家石油公司的书面同意。

  根据Verenex公告,该公司与中石油勘探公司已按照利比亚国家石油公司的要求,支付了大约4670万加元的批准费(approval bonus),并被告知“考虑到这个费用,利比亚国家石油公司会加速审批速度,在正常批准日期之前三周到四周给予结果”。然而,审批结果迟迟未能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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