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式启动“新农保”试点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6月25日 12:15
2009年中央财政拟出资30亿元,在全国10%的县(市、区)先行试点

  “新农保”,是相对“旧农保”而言。始于上世纪90年代的“旧农保”,曾覆盖中国8000万农民。“旧农保”实行县级统筹,以农民个人缴费为主,集体可给予补助,但政府并不承诺任何投入。后因制度缺陷,遭遇中央政府“清理整顿”,十年多徘徊不前。

  但是,东部省份已经启动了新的农民社会养老计划。事实上,北京、天津、江苏等地都已出台了“新型农民社会养老计划”,其共同的特征的是由地方财政承诺一定的参保补贴,但中央财政对“新农保”如何补贴,近年来中央政府内部争议颇多。

  正是基于“旧农保”的教训,财政部、人保部等相关部门近年来在“新农保”制度模式、财政补贴、基金管理上等方面多有交锋,“新农保”相关政策性文件屡经修改。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意味着“新农保”告别争议,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据人保部有关人士透露,目前全国由地方自行启动的“新农保”,参保者共有1000多万;而“旧农保”参保者依然有4000多万。“新农保”实施后,凡是在试点县市已开始领取农保养老金的人,除了继续领取原个人账户养老金,可享受由中央和地方政府提供的“基础养老金”。

  而对未达到60周岁的“旧农保”参保者,应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把其“旧农保”个人账户交费折算后,计入“新农保”个人账户。今后参保农民满60周岁后,按“新农保”标准核算,并享受相应养老待遇。

  国务院常务会议还要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应纳入同级财政“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建立公示和信息披露制度,加强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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