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晴隆新桥煤矿透水事故严重瞒报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6月23日 21:07【《财经网》北京专稿/记者 朱弢】贵州省新桥煤矿透水事故系盲目施工所致,且事故发生后,矿方瞒报事故,并隐瞒下井人数。
2009年6月23日下午,国家安监总局对这起事故作出了通报。
6月17日8时17分左右,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中营镇新桥煤矿发生透水事故,造成16人被困,虽经多方施救,但直至6月23日上午,仍未有人被救出。随着时间的推移,被困矿工生还希望日渐渺茫。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王树鹤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称,事故发生后,矿主并未及时报告,后经人举报,矿主才于第二天4时许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致使营救时间延误长达21个小时,而事故实际发生于6月17日早8时许,并非原先所称的6月17日15时30分左右。此外,矿主还把原下井人员名单撕毁,谎报被困人员只有七个,后称有10个,最后又称有15个。经过当地公安部门核实,至6月19日被困人员又增加一名,最后确定被困者的真正人数为16人。
国家安监总局在通报中称,发生事故的新桥煤矿为整合技改矿井,持有采矿许可证,设计生产能力每年15万吨,属高瓦斯矿井。
根据设计,该矿井的开拓方式为斜井开拓,布置主井、副井、风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该矿在具体施工中,只按照批复的开采设计方案及安全专篇施工了主斜井、副井、风井,其余巷道均未按照开采设计和安全专篇进行施工。
通报显示,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矿方未开展水文调查工作,对矿井周边小窑积水情况不清,同时,未按照探放水的相关规定进行探放水,在透水预兆十分明显的情况下,仍盲目组织施工,最终引发透水事故。
除新桥煤矿事故,6月份以来,各地还发生多起煤矿水害事故。如6月13日16时,湖南省娄底市冷水江市铎山镇金胜煤矿发生透水(突泥)事故,造成五人死亡、三人失踪。后经调查,该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过期,发生事故的石门上山东煤平巷在超层越界区。该事故同样存在矿主瞒报被困人数的情况。
安监总局在通报中称,这些透水事故的发生,再次暴露出部分煤矿企业的安全隐患,主要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在矿井水文地质条件不清、防治水措施不落实的情况下盲目施工,违法违规进行采掘作业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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