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污水处理能力四分之一形同虚设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6月23日 18:58
除了为长远需求考虑,配套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以及运行经费不足,也都制约了城镇污水处理能力的充分发挥

  2008年9月,环保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公布《2008年上半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公报》中就指出,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四川省、云南省等多家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滞后,或长期处于低负荷运行,或无故不正常运行出水超标,或污泥未有效处理处置。

  在过去五年间,淮河、渭河等流域的许多污水处理厂长期闲置的新闻也屡见报端。污水处理费紧缺,使许多污水处理厂在建成后无法维持稳定运行,“处理得越多,亏得越多”成为一些污水处理厂最终面临关停的理由。

  据《财经》记者了解,环保部门目前已意识到这一问题,正着手对全国各地的污水处理设施的负荷率等进行核查,以便为未来的减排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毕竟,虽然中国的污水处理能力增长迅速,但从总体而言,仍难以满足中国控制水污染的需求。除了进一步提高现有污水处理厂的负荷率,增加新的处理设施仍有必要。

  以2008年为例,全国废水排放总量达572亿吨,比上年增加了2.7%。即使每天9092万吨的处理能力能够满负荷运行,也仅能处理不足六成的废水。

  环保部发布的《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情况》显示,虽然2008年与2007年相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率有所增长,由62%提高到66%,但仍未达到国务院印发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全国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的既定目标。

  环保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上述人士也对《财经》记者坦言,与发达国家的污水处理率相比,中国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

  此外,环保部在其公告中也同时公布了《2008年全国投运燃煤机组脱硫设施清单》:截至2008年12月,全国投运的燃煤脱硫机组共1062台,总装机容量3.63亿千瓦。

  当然,燃煤脱硫机组也与污水处理设施存在相似的问题,因为资金不足导致的脱硫设施无故停运、投运率不达标的情况在全国范围内亦并不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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