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上海水价纷纷上调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6月23日 18:06
推进环境资源价格改革、弥补企业亏损、促进节约用水,是涨价的三大理由

  【《财经网》北京专稿/记者 刘京京】2008年底至今,一股自来水涨价的“潮流”在各大城市兴起,江苏省、上海市近来亦动作频频。

  南京市已于4月1日上调水价。宿迁市、扬州市分别于5月15日、6月9日召开了上调水价的听证会。6月19日,无锡市接到了江苏省物价局的批复,同意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目前的每立方米2.57元上调至3.20元,调价时间由无锡市决定。居民供水价格七年未作调整的上海市亦从6月20日开始分步调价,综合水价将在2010年11月20日升至每立方米2.80元。常州市也将于7月3日召开听证会。

阶梯式水价受青睐
  与单一制水价相比,阶梯式水价更有利于节约用水。因此,政府部门更青睐于在调价中使用阶梯式水价。

  目前,南京市、无锡市已经采用了阶梯水价。常州市和扬州市的物价局也都提出了阶梯式水价的方案。以常州市为例,物价局提出,四口之家每户每月用水量20立方米及以下者,生活用水到户价由每立方米2.57元调整为3.07元,涨幅20%。其中,供水价格由每立方米1.16元升至1.41元;污水处理费由1.15元调整为1.40元;水资源费为0.26元不变。每户每月用水量20至30立方米者,水价3.78元。每户每月用水量高于30立方米者,水价4.48元。

  上海市发改委此前则提出两套调价方案,一者为单一制,居民用水综合价格由每立方米1.84元变为每立方米2.80元,另一者为阶梯水价。然而由于阶梯水价要求一户一表,改造成本较高,而且对人口众多的低收入家庭压力较大,在今年4月的听证会上,多数代表更支持单一制水价。但即使是对单一制水价,亦有代表指出,综合水价一次性上涨52%,幅度过大。

  因此,上海市发改委6月18日宣布,采用单一制分步调整居民用户水价。在市属供排水企业的服务区域内,自2009年6月20日起,每立方米自来水价格从1.03元调整为1.33元,排水费从0.90元调整为1.08元;2010年11月20日起,每立方米自来水价格从1.33元调整为1.63元、排水费从1.08元调整为1.30元。排水量按用水量的90%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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