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言论不当应如何追究?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6月22日 18:42 何兵:逯副局长的“替谁说话论”,组织部官员的“言论自由论”,足以说明干部为什么出问题
【背景】郑州官员质问记者替党还是替老百姓讲话,组织部表态称这是个人言行,管不了。
近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赴郑州采访须水镇经济适用房用地建别墅一事,在郑州市城市规划局副局长逯军的办公室里,逯军拔掉了记者采访机的话筒后说,“你们广播电台管这闲事干什么?”当记者要求他对于规划局出具的信访处理意见作出解释时,这位副局长向记者问道,“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
事件曝光后,《成都商报》记者采访了郑州市委组织部某位官员。这位官员表示,逯军此言属于个人言行,只能代表个人,组织部也管不了。另据媒体报道,郑州市规划局一位吴姓负责人对记者说:“如果你们老是纠缠着逯副局长说的那句话,那就搞偏了!”
最新报道显示,郑州市纪委已介入逯军言论事件。逯军的言论意味着什么?组织部的表态是否成立?应该如何界定公职人员的个人言论自由?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何兵认为,由于事件所涉并非个人事务,而且公职人员的言论是受到约束的,因此,逯军的言论不能视为个人言论。他还提醒,郑州市委组织部那位官员的表态是有问题的,这种表态背后隐含的考评制度,会影响干部的言论与行为。
“组织部那位官员的说法不能成立,”何兵说。这不是个人的事情,因为,这个事本身就不是个人事务。记者采访的是规划局规划的事情,作为官员,应该依法答复。无论是否在办公室,记者都不是在跟你闲聊,“你的言论代表官方表态,哪能说这是个人言论自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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