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质疑滥用强制收治权 广东一精神病院被诉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6月18日 11:45【《财经网》广州专稿/记者 罗洁琪】广州白云心理医院(下称白云医院)因强制收治女“病人”邹宜均,被指控滥用强制收治权并侵犯人身权利,同案被诉的还有邹的母亲和哥哥。该案6月17日在广州市白云区法院进行一审第二次开庭。
由于该案触动了公众关于“正常人被送进精神病院”的恐惧,引发广泛关注。
邹宜均的遭遇可追溯到2006年10月21日。据起诉书称,当天清晨,邹宜均的哥哥邹剑雄将其诱骗到深圳宝山墓园,然后与雇来的五六个人,以手铐、纸箱、眼罩、注射麻醉药等暴力手段,将其强行送至白云医院。邹宜均被迫在白云医院接受了五天的强制住院治疗,在此期间,被剥夺了通讯自由,并被强行注射和被迫服用精神病用药物。
广州白云心理医院是由共青团广州市委负责组建的,始创于2000年9月18日,其前身为广州白云自愿医疗戒毒所。
后来,邹宜均借用别人手机联络到黄雪涛律师。2006年10月23日,邹宜均被关押的第三天,当地媒体就其遭受精神病院强制收治的报道刊出,白云医院在舆论压力下,遂通知黄雪涛律师同意邹宜均出院。但医院安排邹宜均出院的计划,遭到邹母韩秀欢及邹剑雄的强烈反对和极力阻拦。五天后,邹剑雄将邹宜均转出白云医院,但是转至中山埠湖医院,迫使邹继续接受了三个月的住院治疗。
2009年1月,邹宜均将白云医院和母亲韩秀欢、哥哥邹剑雄告上白云区法院,请求认定韩秀欢和邹剑雄签署的《委托收治同意书》无效,连带承担1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并赔礼道歉。
2009年3月2日,该案在广州市白云区法院首次开庭。初次庭审后,法院调取了新证据,于6月17日上午9时继续开庭质证。
邹宜均告诉《财经》记者,在被强制送治之后,原来就诚心向佛的她决定削发为尼。6月17日,邹身穿长袍,手捻佛珠坐在原告席上。整个庭审过程中,邹用响亮的语言和清晰的逻辑表达自己的观点,尽力维护自己的权利。邹宜均称,其实这个官司是公益诉讼,希望能引起公众对这个问题的关注,“自己有了这样一个极度痛苦的遭遇,就不想以后再有人遭受这种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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