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称个税改革应渐进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6月18日 10:40
如果没有一套适应的征管措施,理论上较为公平的税制,在实际操作中反而可能带来更大不公平

  【《财经网》北京专稿/实习记者 王露】金融危机背景下,财政政策走到了“聚光灯”下,而税制改革日益成为焦点。财政部6月17日晚间在其网站公布了《我国个人所得税基本情况》,此份报告由财政部个税课题研究组在6月完成。

  财政部表示,中国个税改革将循序渐进、不断完善,特别在税收诸多征管和配套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个税改革不可能超越中国历史文化和经济发展所处阶段。

  据财政部数据,2008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的人数为240万人,占全国个税纳税人数约3%;缴纳税额为1294亿元,占全国个税总收入的35%。这些人员集中的职业是电力、金融、石油、电信等部门,主要是公司股东、企事业高管。

  而工薪阶层成为中国个税的最大税源,尤其是其中的高收入者,对税收贡献较大。数据显示,从分项目收入看,近年来工薪所得项目个税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在50%左右。而2007年,适用20%及以上税率(即月工薪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以上)的纳税人,占工薪所得总纳税人的4.43%,却缴纳了工薪所得总税额44.44%的税额。

  中国目前个税确定的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目标,具体指的是,对部分应税所得项目到年终予以综合,适用累进税率征税,对其他应税所得项目则按比例税率分类征收。

  财政部课题组认为,如果没有一套与之相适应的征管措施的配合与保障,理论上较为公平的税制,在实际操作中反而可能带来更大不公平。

  因此,财政部建议,目前应下大力气健全和完善征管配套措施,包括加强现金管理,推进居民信用卡或支票结算制度;在个人存款实名制基础上,对个人金融资产、房地产以及汽车等重要消费品也实行实名制度;建立健全海关、工商、劳务管理、驻外机构以及公检法等部门向税务部门提供有关人员经济往来和收入情况信息制度等。

  除了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副部长王军还在17日听取了今年两会上对资源税改革的建议和意见,从而研究推进税收制度改革。

  作为国务院确定的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资源税改革在两会期间受到委员代表们的热议,财政部将此确定为重点办理的建议提案。

  建议提案普遍认为,当前是推进资源税改革的好时机,应扩大征收范围、改革计征方式、提高税负水平、统筹税费关系。

  而王军亦在6月11日的中韩税收政策交流会上表示,今后中国将尽快推进实施资源税改革,完善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研究推进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制度;并研究开征环境税和物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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