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机场内外勾结偷渡案一审宣判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6月18日 10:00 六名外部人员与12名机场“内应”,分别领取有期徒刑15年至缓刑不等
【《财经网》北京专稿/记者 欧阳洪亮】距离案发一年半后,首都机场内外勾结组织偷渡案终于2009年6月17日一审宣判。
六名外部人员与12名首都机场“内应”,因被法院判定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成立,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到缓刑不等。
其中“蛇头”卢建明获有期徒刑15年,机场偷渡“内应”组织者——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工人周壮、首都机场航空安保公司通道班副班长刘海兵,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经查,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周壮、刘海兵等首都机场12名内部人员,与“蛇头”等人协同作案,分八次帮13人偷渡至加拿大。
此次宣判于17日上午10时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进行。因涉案人员众多,判决书长达70页。法院判决认可了检方的全部指控,认定从2006年2月至2007年12月,由“蛇头”卢建明、北京出入境边检检查总站工人周壮、首都机场航空安保公司通道班副班长刘海兵、航空部监护员张彪、国航摆渡车司机方建、三名韩国留学生等组成的偷渡团伙,共作案八次,欲组织26名偷渡客偷越国境。其间,因遇边防检查等原因,他们成功四次,并将13人偷运至加拿大。
此案案发于2007年12月。彼时即将起飞前往温哥华的CA991航班被例行抽检,查出四名福建省长乐市的偷渡男子。该四名偷渡者供认,他们经一个未知姓名的“蛇头”安排到京,准备偷渡至加拿大打黑工。“蛇头”收取每人50万元左右的偷渡费。
随后,北京市公安局查获了这个有多名机场内部人员参与的组织他人偷渡的团伙,共有12名机场工作人员涉案,涉及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国际货运航空公司、首都机场航空安保公司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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