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至”行动马靖易团伙盗版案宣判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6月18日 06:54
法院终审裁定,准许被告人于亦凡等四人撤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根据法院认定,2003年7月至次年6月间,被告人马靖易伙同其妻子李某(另案处理)先后雇佣并指使同案被告人于亦凡等人,在明知销售的计算机软件光盘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以其成立的上海安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名义,采用租用网络虚拟空间、搜索客户、搭建网络销售平台和低价销售等手段,向境外销售由他人生产的盗版光盘。

  2003年12月至2007年2月间,被告人马靖易还伙同于亦凡并纠集同案被告人陆一,再由陆纠集同案被告人申海涛等人,通过他人组织生产盗版光盘共计44.2万片,以及盗版光盘的母盘和包装彩页、条形码、菲林片等。

  2003年7月至2007年2月间,被告人马靖易指使于亦凡等人,利用网络向境外售出由他人生产以及指使陆一等人生产的盗版计算机软件光盘总计67.7万片、母盘15片及菲林片等,非法经营额折合8000余万元人民币。同期,马靖易通过其在美国的同伙,利用快递公司收取支票以及网上转账等方法获得境外赃款后,划入其成立的上海安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账户内达427.8万余美元,用于其经营公司的开销及个人消费。

  2007年7月,公安部通报,“夏至”行动,分别在上海和深圳成功破获两起特大跨国生产、销售盗版软件的犯罪案件,其一即为马靖易团伙案件,另一案件的审判在深圳进行。

  今年1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11名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一年至六年多不等刑期,主犯王文华被判六年半有期徒刑,罚金150万元。据悉,这是迄今为止中国针对此类知识产权犯罪所处的最高刑罚。

  根据公安部的通报,在“夏至”行动中,两地公安机关共缉捕嫌疑人25名(其中包括四名FBI查找的嫌疑人),缴获盗版母碟22张,高品质盗版Windows XP等软件光盘、真品证书等共计36万张(件),冻结、查封涉案资金、车辆、房产等价值6000余万元人民币,整批盗版软件零售价估计高达5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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