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水利官员涉贪千余万元治污款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6月16日 21:53 原北京市凉水河管理处主任田奇凡,涉嫌以虚假平账手段骗取本单位1406万余元公款,其中300余万元用于炒股
凉水河管理处成立以后,治污工程随即展开。2005年至2007年间,北京市拨付2000余万元工程款。
但至田奇凡案发后,人们才发现,这些工程款中的1400余万元根本未用于凉水河的治理,而是被田奇凡和孙滨存入了私人账户。此后田奇凡将其中的200万元借给自己的妹妹做生意,另有300余万元被田奇凡和孙滨用于炒股。
但在6月16日的庭审中,田奇凡对于检方的指控矢口否认,他表示,自己与张亚立并不相识,而对于孙滨利用做假账的方式占用公款一事并不知情,因此不存在相互勾结贪污公款的情况。对于将公款外借和利用公款炒股,田奇凡辩称,自己这样做是为了让公款保值、增值,以改善单位的办公条件。但他同时也承认,自己不该将公款借给妹妹,在这件事上是有过错的。
孙滨则对公诉机关上述作假账的指控无异议,仅对参与以虚开、冒领工资的方法,贪污14万元公款的指控表示了异议。
孙滨表示,第三施工队从成立时起,便由田奇凡直接管理,而自己作为施工队队长,直接向田奇凡负责,别的分管领导根本无法插手,自己每个月都会向田奇凡汇报施工队的资金出入及工作情况。
孙滨还称,所有1400万余元的公款,皆是按照田奇凡的要求进行截留和占用的。他表示,自己也知道这样做可能是犯罪,“但上级要求我这么做,我只好照做了。”
不过,公诉机关认为,孙滨并不只扮演了一个办事者的角色,他曾从1400余万元的公款中,拿出88万元,为自己买了一台挖掘机。
另一名被告张亚立在法庭上称,自己只是为了完成单位任务,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都是按孙滨要求办的。他承认,自己曾从孙滨处获得好处费,并从孙滨处借得8万元钱。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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