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公司正向激励文件将出台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6月15日 22:38
小额贷款公司转制新规即将出台,开业三年以上、连续两年盈利将有资格转制为村镇银行;监管人士介绍,此类公司目前存在着盲目扩张、业务不规范等问题

  【财经网北京专稿/记者 张曼】银监会、央行拟近期出台文件,对小额贷款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的问题作出规定。

  这将是针对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首份正向激励机制的文件。据监管部门人士介绍,小额贷款公司大面积试点运行一年以来,确实放出了不少贷款,但是也存在着盲目扩张、业务不规范等诸多问题,其今后的发展还须再观察。有分析指,正向激励机制文件的出台,可避免小额贷款公司重蹈农村合作基金会的覆辙。

  据了解,小额贷款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的“门槛”拟定为:前者开业三年以上,且连续两年盈利。这意味着,2008年开始大规模试点的小额贷款公司,有望在两年到三年后,从只贷不存的贷款公司转制为金融机构,接受更严格的监管,但定位仍是提供小额贷款,并服务于农民和中小企业。

  银监会合作金融监管部主任臧景范近日在出席汇丰-清华“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研究项目”时,透露了近期将出台小额贷款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的具体文件。

  村镇银行是银监会批准设立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之一。所谓村镇银行就是指为当地农户或企业提供服务的银行机构。区别于银行的分支机构,村镇银行属一级法人机构。

  小额贷款公司发端于2006年底,由央行启动试点。到2008年,由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文将试点扩大至全国,允许社会资金设立只贷不存的小额贷款公司,由试点地区的金融办或相关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在业内人士看来,此举既是监管权下放的试点,也表示监管机构不愿意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金融机构范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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