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收回太阳能子公司股权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6月11日 14:04
系购买方违约所致;公司仍然希望逐步退出太阳能业务,以集中资源发展核心主营业务

  【《财经网》/上海】由于购买方未能支付股权转让款,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易所代码:601727;香港交易所代码:02727,下称上海电气)将收回已转让的太阳能子公司36%股权,价值1.39亿元。

  上海电气董秘室人员对《财经》记者表示,由于太阳能业务和公司其他业务板块协同效应不强,公司还是希望逐步退出该业务,以集中资源发展核心主营业务;对于该次收回的太阳能公司股权将来是否被处置,该工作人员称,目前还没进一步消息,如果转让公司将会公告。

  6月11日,上海电气发布公告称,上海仲裁委员会已裁决,解除公司与盐城市东投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下称盐城东投)之前签订的关于上海交大泰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下称交大泰阳)股权转让的合同。

  交大泰阳成立于2002年,经营范围包括光电压模块和光电压发电系统。上海电气原持有其61%的股权。

  2008年12月,上海电气将所持有的交大泰阳36%股权转让予盐城东投,作价1.39亿元,并办理了产权交割手续。但由于盐城东投未按合同的约定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9702万元,触发了解除合同条件,上海电气决定解除上述合同,并启动约定的仲裁程序。

  按照仲裁裁决,盐城东投应将上述股权转回至上海电气。上海电气则将盐城东投支付的首期股权转让款,在扣除盐城东投应承担的相关费用后,余款返还盐城东投。■

  (《财经》实习记者 梁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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