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鸿桥:创业板将形成五大经济带动效应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6月06日 14:21
深交所副总经理陈鸿桥指出,创业板大幕的开启,是完善中国资本市场层次与结构、拓展资本市场深度与广度的重要政策举措

  【《财经网》深圳专稿/实习记者 吴华】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副总经理陈鸿桥6月5日在第十一届中国风险投资论坛上表示,创业板是一种特殊的机制,通过创业板市场的杠杆、辐射、引导功能,将形成五大经济带动效应。

  6月5日当天,深交所正式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并将于2009年7月1日起施行。陈鸿桥亦在论坛上指出,创业板大幕的开启,是完善中国资本市场层次与结构、拓展资本市场深度与广度的重要政策举措。

  他强调,创业板能够为数量众多的自主创新和成长型创业企业提供资本市场服务,同时通过资本市场的示范效应,发挥拉动民间投资、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以创业促就业的重要作用,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功能,强化资本市场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持,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

  具体而言,创业板将在五个方面形成带动效应。

  一是以创业板带动中小企业政策支持体系建设。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市都出台了一系列扶持鼓励改制上市的政策措施,从财政和政策上支持中小企业上市,规范企业运作。

  二是以创业板带动中小企业科技创新、金融支持体系建设。

  三是以创业板带动产业导向,帮助产业决策提供市场化的参与指标。

  四是以创新板带动“创业板-创业投资-创业企业-创业者”这种“四位一体”的良性互动格局的形成,激活创业机制。

  五是以创业板带动区域优势企业和产业的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陈鸿桥在当天的会议上透露,最近五年,深交所已与全国80余家政府机构签订了上市资源培育合作备忘录,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市已经设立了金融办、上市办和中小企业办公室,专职负责推进地方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作,超过100个省级、地市级政府出台了扶持、鼓励企业改制上市的政策措施。

  陈鸿桥表示,东部沿海城市成立的上市办,最近还出台了一系列扶持鼓励改制上市的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一方面将从财政、税收、人才、政府方面为上市企业提供支持,另一方面,也同时促进企业规范运作,按照资本市场的要求和标准、理念进行一些上市前的准备工作。

  陈鸿桥还指出,最近三年,因资本市场及中小企业板的快速发展带动的风险投资金额超过1000亿美元,已远远高出过去十几年的风险投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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