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贸易解禁能挽回外需吗?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6月04日 16:57【背景】新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剔除了79个十位商品编码。
6月3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作出调整,剔除了79个十位商品编码,主要包括部分植物和轻工产品、金属化合物、石化产品、钢铁及有色金属产品等。修订后的2009年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共包括1770个十位商品编码。据称,此举系“为落实国务院进一步稳定外需的要求”。
我们离危机结束还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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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2003年开始转变以往对加工贸易的纯粹鼓励态度,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并于2006年1月、11月和2007年4月,三次增补禁止目录,越来越多的“两高一资” 商品(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商品)被列入。截至2008年11月,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的商品数量已达1816个,限制类商品目录也包含了1853个商品,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纺织纱线、布匹、家具等劳动密集型产业。
金融危机爆发后,政府开始放松加工贸易政策。2008年12月31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从禁止类目录中剔除27个十位商品编码,主要涉及铜、镍、铝材等产品,涉及加工贸易出口额约15亿美元,占禁止类总金额的30%;从限制类目录中剔除1730个十位商品编码,具体涉及纺织品、塑料制品、木制品、五金制品等,占加工贸易限制类产品总数的77%,涉及加工贸易出口额约300亿美元。
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调整,在稳定外需方面能发挥多大作用,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又会造成哪些影响?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许小年认为,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调整,对稳定外需和中国经济增长都没有太大作用,但是,此类举措释放出的政策信号非常不好,即以牺牲增长的质量,来求得短期增长的数量。
他强调,政府要减少对贸易的干预,保持稳定的政策环境,让市场规律发生作用。
许小年表示,所谓外需就是国外需求,它的强弱与中国政府对特定加工贸易商品禁或不禁,没有太大关系。要想外需恢复,从根本上说,只能等待西方国家经济逐渐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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