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汽车的最终“索命者”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6月03日 11:07 “空心债权人”一方面通过债权控制企业,另一方面如果他购买了足够的CDS,他就有很强的动力希望债务企业破产
【《财经网》专栏/专栏作家叶翔】通用汽车终于申请破产保护了,对许多人而言,这是预料之中的。
首先,克莱斯勒(Chrysler)已经申请破产保护了;其次,大家认为巨大的财务负担,已经无法让通用继续生存下去。不过有些奇怪的是,无论是克莱斯勒还是通用,要求其破产的是部分债权人。
如果只是财务问题,通用的重组方案应该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按照重组方案,大部分债务转成股权(6月2日公布):全部股份中美国政府占50%,工会的基金占39%,债券持有人占10%,现有的股东只占1%。
通用达到了美国总统奥巴马于3月30日提出的重整要求,联邦政府已同意提供300亿美元额外协助,并同意通用向法院提出破产保护。重组后,美国政府在新通用中占60%的股权,而加拿大将向通用提供95亿美元贷款,并换取约12%股权。
通用汽车最终申请破产保护了,原因是这些不同意重组的债权人是“空心债权人”(empty creditors)。
传统的债权人,一般会尽量不让一个有生存价值的企业破产,以最大化其价值。因此,当企业陷入财务困境时,他们愿意通过债转股的重组,帮助企业走出困境。而一旦企业申请破产保护,其过程冗长,宝贵的资金落入律师、会计师以及咨询机构的口袋中,债权人最终得到的,可能只是其债权额的一小部分。
但企业重组可能不符合“空心债权人”的最大利益,因为他在持有该公司的债权的同时,已经向其他机构购买了CDS(信贷违约掉期),而执行CDS的条件通常是债务人向法院申请了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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