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新能源振兴规划即将上报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6月01日 18:43
主要包括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的能源,以及对传统能源进行技术变革所形成的新的能源

[查看英文版]

  【《财经网》北京专稿/记者 李其谚】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表示,中国的新能源产业振兴规划已形成较成熟的讨论稿,在进一步研究后,将上报国务院、国家发改委。这一方案将选择条件成熟的时候,择机出台。

  在6月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刘琦透露,在新能源振兴规划中,把新能源主要界定在两个方面:一是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的能源;二是对传统能源进行技术变革所形成的新的能源,比如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车用新型燃料等。

低碳经济有多远?(上)

低碳经济离我们到底有多远,在经济危机的背景下,实施低碳经济又给我们带来哪些机遇和挑战?中国总理温家宝和美国前副总统戈尔将作出回答

  国家能源局于4月2日启动新能源发展规划的起草工作,至今形成讨论稿,仅用了两个月。但规划的出台,还要进一步的深入研究,按照程序,还要上报国务院及国家发改委。

  刘琦透露,对于振兴新能源产业的几个关键问题,国家能源局也在研究之中。“比如对于水电产业,水电同质同价的问题在研究中。”刘琦告诉《财经》记者,“水电的同质同价是长期的发展方向。不过近期出台的困难很大。”

  目前,新能源接入电网困难,是能源产业的瓶颈之一。刘琦对此表示,并网问题已经涵盖在新能源发展规划之中,目前国家能源局正在组织电网公司、设备制造企业和投资业主三方协调研究解决办法。

  刘琦用“一石三鸟”来形容新能源发展的战略意义:第一是应对当前的金融危机,扩大内需、拉动投资、增加就业;第二是应对气候变化,调整能源结构,推动能源的可持续发展;第三是抢占未来经济发展的制高点,提升中国能源的国际竞争力。■

更多关于 能源振兴规划 的新闻
有意与本刊合作者,有关合作事宜请与《财经网》联系。未经《财经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即为侵权。
[京ICP证0703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40250] 广告经营许可证[京海工商广字第040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05607号
Copyright 《财经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