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认定邓玉娇“防卫过当”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5月31日 23:34
邓玉娇案已从警方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被邓玉娇刺伤的官员被撤职并开除党籍,但只受到治安处罚,未被追究刑责

  根据巴东县公安局5月18日做出的通报,2009年5月10日20时许,邓贵大、黄德智、邓中佳三人酒后陪他人到野三关镇“雄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消费。雄风宾馆女服务员邓玉娇因黄德智提出的异性洗浴服务,被邓贵大两次“推坐”在沙发上。此后邓玉娇用水果刀刺击邓贵大,邓贵大不治身亡,黄德智手臂受伤。

    巴东县纪委、县监察局事后认定,黄德智身为共产党员,接受服务对象吃请,已构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错误;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玩乐,并强迫要求女服务员陪其洗浴,在遭到拒绝后又对该女服务员实施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严重违纪,影响极坏。

  据此,巴东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德智开除党籍处分。野三关镇党委于5月29日撤销黄德智的镇招商办副主任职务,同日,野三关镇农业服务中心与黄德智解除了农业技术服务岗位聘用合同,予以辞退。另外,公安机关已对黄德智予以治安拘留。

  巴东县官方同时认为,邓中佳虽经查证无违法行为,但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野三关镇党委已于5月29日撤销邓中佳的镇招商办副主任职务。同日,野三关镇财经所与邓中佳解除了公共服务岗位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根据巴东官方的通报,黄德智仅被处以治安拘留,这说明警方认定黄并未触犯刑律,事实上等于否定了此前邓玉娇原北京代理律师提出的涉嫌强奸(未遂)的控告。

  截至目前,邓玉娇的两位湖北新代理律师,尚未对警方的“防卫过当”结论发表意见。不过,警方根据该两位律师此前的申请并考虑到邓玉娇的身体状况,已对邓玉娇变更了强制措施,由拘留改为监视居住。

  目前,邓玉娇由家人陪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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