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市监管规则拟统一 “多龙治水”改观不易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5月31日 14:00
市场对债市统一问题早有共识,但普遍认为难点在于具体操作,已有相关部门提议建立联席监管机制

  一位资深债券承销人士表示:“无论是注册、审核还是核准,虽有速度差别,但原则上是没有太大的差异。我们希望此次推进债市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统一,能在这些原则上有更多的推进。”

  另一方面,债市割裂导致性质相同的债券产品繁多,这也为债市人士所诟病。不少企业拘于多重因素,在同一时间段内分开发行多笔中期票据、企业债和公司债融资。

   一位大型国企人士表示:“这样,发行人筹备资料、报批、发行的成本都增加了,投资者买同样的产品也麻烦。”

   多位债市人士称:“这些问题一直在呼吁,希望将同一类别、性质一样的产品统一起来,统一产品发行标准。现在的主要问题在于具体的实施操作。”

   2008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推进上市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试点”。据了解,此举颇得债市人士心意,他们认为这是推动两个债券市场统一互联的机遇。2009年1月,证监会、银监会联合发布试点文件,允许经银监会核准的上市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市,进行国债、企业债、公司债等品种的现券交易。

   但是迄今为止,由于登记托管、准入标准、监管等问题还未达成共识,上市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债市仍无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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