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管理层间接参股 ST科龙MBO初露端倪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5月29日 19:41
海信集团管理层通过持有海信电子48.99%股份,间接参股ST科龙,资产重组后,海信管理层在ST科龙中的权益将增至22.21%

  2002年10月,青岛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及青岛市国资局批准对海信集团部分骨干员工实施第一次股权激励,由11名自然人股东(新增肖建林等人)以个人出资的方式对海信电子进行增资,海信电子注册资本从1.24亿元增至1.33亿元,海信集团占总股份的79.7%,自然人股东占总股份的20.3%。

  2006年8月,青岛市国资委批准海信集团部分经营人员个人出资,以1.045元/股的价格向海信电子增资,海信电子的注册资本从1.33亿元增至1.69亿元,海信集团占总股本的62.83%,自然人股东(共13人,新增汤业国等人)占总股份37.17%。

  2006年11月,青岛市国资委批准海信集团部分骨干员工实施第二次股权激励,骨干员工以个人出资行使期权,行权价格1.08元/股,行权后,总股本达1.69亿股,其中海信集团占总股份55.59%,自然人股东增加至77人,占总股份的44.41%。

  2008年6月,青岛市国资委批准对海信集团骨干员工实施第三次股权激励,由骨干员工个人出资以2.34元/股的价格对海信电子增资扩股,海信电子总股本增至1.85亿股,海信集团占总股本的51.01%,自然人股东增至81人,占总股本的48.99%。

  张明强调,海信电子的股权结构是历次激励后造成的,与ST科龙的资产重组无关。但是,广州证券的分析师钟楚宏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却认为,一旦ST科龙完成资产重组,海信集团管理层对ST科龙的控制力将大为增强,从而推进MBO的进程。

  钟楚宏认为,管理层持股对ST科龙的影响中性。表面看,这让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紧密联系,有利于公司今后的发展,但是,一家企业持续成长更有赖于其发展战略、经营方针、资源整合及对市场掌控力等因素。而且,MBO相比于股权激励,后者有更明确的约束机制。因此,完善治理结构之后,管理层能否带领ST科龙走出困境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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