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提供100亿美元买方信贷促出口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5月28日 11:47
同时,将完善优势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高科技产品的出口税收政策,严控“两高一资”产品出口

  【《财经网》/北京】中国政府开始主动采取措施稳定外部需求。

  国务院5月27日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稳定外需的政策措施。会议决定,2009年安排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840亿美元,同时安排优惠出口买方信贷规模100亿美元。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转变外贸发展方式,调整出口结构,重点促进优势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努力保持我国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的份额。

  会议确定的进一步稳定外需的六项政策措施是:

  ——完善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提高出口信用保险覆盖率,2009年安排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840亿美元。降低保险费率。建立和完善出口信用保险财政风险补偿机制。落实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保险专项资金安排。

  ——完善出口税收政策。继续支持具有优势的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高科技产品出口,严控“两高一资”产品出口。

  ——大力解决外贸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央安排资金支持担保机构扩大中小企业贸易融资担保。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方式支持出口企业融资,抓紧实施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进一步减轻外贸企业负担。全面清理出口环节各项收费,严厉查处乱收费行为。适时合理调整法定检验目录,将新列入法检目录或增补监管条件商品的过渡期延长至今年年底。

  ——完善加工贸易政策。完善征税和通关政策措施,便利加工贸易产品内销。对于符合一定条件、以不作价设备出资设立法人企业的,可酌情免予补缴不作价设备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走出去”以带动出口。2009年安排优惠出口买方信贷规模100亿美元。简化优买、优贷项目和资金审批程序。会议要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限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会议指出,扩大内需是我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长远发展的长期战略方针,而稳定外需对于增加就业、促进企业发展、进而拉动国内消费具有重要作用,也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造有利条件。

  2009年以来,中央及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对外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对减缓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提振出口企业信心、保持我国出口竞争力产生了积极效果。

  会议认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外部需求萎缩导致出口减少仍然是我国经济增长面临的最大困难。必须坚持扩大内需和稳定外需相结合,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千方百计稳定外需,努力把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外贸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财经》记者 王长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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