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经】国新办就扩内需促增长答记者问

参见《财经》杂志“财经速览” 2009年05月27日 21:08

  张少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截至4月30日,已下达新增中央政府公共投资2884亿元,占今年新增投资4875亿元的59.2%。加上2008年四季度下达的新增中央投资1040亿元,新增投资已累计下达预算3924亿元,占1.18万亿元的33.3%。下一步,财政部门将继续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中央政府公共投资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及时拨付资金。加强预算指标下达、用款计划核批、资金拨付等环节的有效衔接,在坚持按预算、按工程实施进度拨款原则的前提下,通过加快审核进度,确保符合拨款条件的扩大内需项目资金及时拨付。

  二是协调落实好投资项目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继续积极高效地组织债券发行,配合地方政府及时筹集配套资金,促进积极财政政策的有效实施。

  张少春认为,要保证中央政府投资地方配套资金能够完全落实,最关键的就是要安排好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的优先顺序,要优先用于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的地方政府配套。在完全满足中央新增投资的地方配套之后,再安排中央政府的其他项目或者地方的项目。

  “地方的项目也主要安排民生工程项目。”张少春说,“如果个别地方配套不足的话,必须调整投资结构,优先保证民生工程、保证中央的投资项目。”

  不会放松节能减排和环保要求

  中央在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会不会放松对节能减排和环保方面的要求?

  穆虹在回答记者相关提问时表示,这次在实施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一揽子计划中,不仅非常重视中央投资对即期内需的拉动,注重稳定经济的效果。同时也非常重视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方面的要求。

  不仅在安排这些投资的投向上,没有安排用于“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方面的项目。而且在安排投资的过程中,还专门安排一部分投资用于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

  穆虹将采取的相关措施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

  在已安排的三批中央投资中,有259亿元专门用于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的建设。

  严格执行国家节能环保方面的政策。在前不久由财政部召开的全国新能源和节能会议上,把新能源和节能减排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提了出来。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进一步完善了有利于节能减排的财税和价格方面的政策,包括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车辆购置税、对高效节能的照明灯具给予财政补贴等。

  继续坚持国家提出的“十一五”期间的节能减排目标。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地区上一年度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的主导责任。

  加强节能减排督促检查。对上一年任务完成情况不好的,积极督促整改;对部分地区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电价这样一些错误的做法,限期进行纠正。

  王伟表示,中央检查组赴各地检查过程中,也把防止新上项目是否是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在两轮中央检查组的检查和审计署的专项审计中,到目前为止尚没有发现这方面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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