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融资平台与政府间应设“防火墙”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5月27日 19:00 专家认为,政府不能承担无限责任,地方融资平台应当商业化运作,遵循市场规则
【《财经网》北京专稿/记者 张翃】今年中国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由于中国的预算法不允许地方政府直接发行债券,故此次采取由中央政府代为发行,但债务方仍为具体的省级政府的方式。
财政部在发行此类债券前曾指出,由于经济增长下滑,加上实施结构性减税,今年地方财政收入增幅将较大幅度下降,同时“三农”、民生等各项支出压力很大,中央投资配套资金及扩大本级政府投资所需资金,难以通过经常性收入安排,需要举借债务筹集。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是地方政府筹措资金比较规范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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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据财政部匡算,今年地方政府为中央投资项目的配套资金约为6000亿元。因此,除了中央代地方发行的2000亿元债券,仍有4000亿元的资金来源有相当不确定性。
“一方面地方政府为中央投资项目提供配套资金,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刺激当地经济发展,多依赖投资,但财政预算内的资金显然是不够的,所以在省及市一级设立融资平台,有一定的必要性。”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对《财经》记者表示。
地方投融资平台的一个主要形式,就是通过地方政府所属的城投类企业,以公开发行企业债和中期票据的形式产生的城投债市场。通过这种方式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城市路网项目、市政基础及公共服务项目等建设,偿债资金多来自于财政补贴。
据《财经》记者统计,今年以来地方城投公司发债规模超过700亿元,约为去年全年发行规模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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