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不准投机衍生品的规定有缺陷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5月27日 10:39被点评文章:国资委严禁央企投机衍生品交易
这个管理办法本意是挺好的,两个具体的问题可能会把这办法架空:第一,什么叫持仓规模?以东航的产品为例,因为里面有个简单的小结构,这样真正的持仓规模既不是初期投资的金额,也不是保证金金额,更不是下面underlying asset的合约数量。即便是最简单的barrier option,这样产品便宜了很多,但是如果knockout了呢?对冲的钱白花了不说,要对冲的风险还是没控制住。
那么就最简单的产品吧,long call来对冲价格上升,可是如果你选的exercise price就太高,而到期的时候价格都没那么高,那么实际上还是有对冲不了风险的可能。那就完全不对冲吧,然后又成了第二个钢铁行业,合同价套死你。第二,别一棍子打死,别以为12月以内的短期合约就能避免问题,这正是外行领导内行,KODA也就12个月,风险跟合约长短不见得成正比,反而时间很短的投机性可能很重。而且从风险管理来说,这样强制要求相当于要求有长期风险控制需要的企业不得不采取rolling-over的办法来滚动对冲,翻翻教科书好吗?John Hull圣经里已经讲了这样一个血的教训了。
《财经网》声明:本版评论仅系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财经网》立场。
- 上一篇: 杭州飙车案交管部门是否有责任?
- 下一篇: 与大摩亚洲主席罗奇商榷



视频
手机《财经网》
Linkedin
Facebook
Mixx
Yahoo Buzz
Twitter
校内网

朝鲜经济出了什么问题?
谁偷了经济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