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称决定对邓玉娇改拘留为监视居住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5月27日 09:08
不过,截至《财经网》发稿时,对邓玉娇的监视居住还没有来得及执行,其仍处于拘留之中;连日来,邓母始终未与外界联系,邓玉娇案发时现场目击者也不知所踪

  【《财经网》巴东、北京专稿/记者 朱弢 记者 王和岩】5月27日零时44分,长江巴东网(巴东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警方决定对邓玉娇变更强制措施,改为监视居住。

  该消息称,受邓玉娇亲属委托,邓玉娇代理律师汪少鹏、刘钢于5月25日向巴东县公安局提出对邓玉娇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鉴于邓玉娇具有自动投案情节,对其采取变更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邓玉娇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

  不过,根据《财经》记者的了解,截至《财经网》发稿时,警方上述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还没有来得及执行,邓玉娇仍然处于拘留之中。

  根据此前的警方通报,今年5月10日20时许,在巴东县野三关镇雄风宾馆“梦幻城”,邓玉娇因拒绝该镇招商办主任邓贵大、镇农业服务中心职员黄德智等三人提出的“特殊服务”要求,被邓贵大两次“推坐”在沙发上。此后邓玉娇用水果刀刺击邓贵大,邓贵大不治身亡,黄德智手臂受伤。

  案发次日,邓玉娇被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刑事拘留。该案迅速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邓玉娇案至今不断出现波折。如此前的5月18日下午,来自北京的两位律师夏霖、夏楠,与邓玉娇母亲签署了委托协议,成为侦查阶段的律师。但此后,发生了关键性证据(邓玉娇案发时所穿衣物)的争议,北京律师要求巴东警方及时提取该证据未果,此后在巴东警方上级、恩施警方介入提取前述证据时,衣物却在提取前一晚被清洗。

  5月23日,因北京律师披露了邓玉娇曾遭受“性侵犯”,巴东官方宣称北京律师已经被当事人解聘,但两位北京律师则表示,他们与邓母并未能见面谈,代理协议的解除手续也未办理。5月25日晚上8时,两位北京律师还继续以邓玉娇代理人身份,向警方提交了控告书,控告案发时被刺伤的黄德智涉嫌强奸,要警方立即对黄德智采取强制措施并立案侦查。而就在两位北京律师前述行动之后的5月25日晚上9点20分,恩施新闻网发布消息称:“邓玉娇母女另聘代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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