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汽车与比亚迪结盟开发新能源车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5月26日 21:23
双方将商讨合作开发油电混合车和以锂电池为驱动的电动车

  【《财经网》/香港】欧洲最大汽车制造商德国大众(Volkswagen AG)5月25日称,大众汽车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代码:01211,下称比亚迪)上周签订谅解备忘录,商讨合作开发油电混合车和以锂电池为驱动的电动车。

  这是大众汽车所签订的第三个类似合作协议。大众汽车在去年5月与三洋电机(Sanyo Electric)、今年2月与东芝(Toshiba)分别签署了合作意向书。

  道琼斯新闻社引述大众汽车执行委员会成员Ulrich Hackenberg的话称,“油电混合车及以锂电池为驱动的电动车将越发重要。尤其在中国市场,潜在合作伙伴如比亚迪,能帮助我们迅速抢占市场。”

  大众汽车称,该合作协议由大众汽车总裁Martin Winterkorn及比亚迪主席王传福共同签署。

  比亚迪发言人向《财经》记者表示,比亚迪对与大众汽车的合作“充满期待”。比亚迪2008年推出了售价15万元的F3DM双模电动车广受市场关注,发言人指该款电动车预计将于今年下半年在深圳试点,向个人发售。

  2009年2月5日,财政部和科技部出台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决定,节油率在40%以上的混合动力汽车,其补助标准为5万元/辆;纯电动汽车,其补助标准为6万元/辆;燃料电池汽车,补助为每辆25万元。

  该办法显示,在北京、上海、重庆、长春、大连、杭州、济南、武汉、深圳、合肥、长沙、昆明、南昌等13个城市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以财政政策鼓励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对推广使用单位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重点对购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地方财政重点对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及维护保养给予补助。

  此前,巴菲特旗下公司中美能源控股公司在2008年9月同意认购比亚迪一成股份,涉及金额18亿港元,交易正在等待相关部门批准。

  另外,比亚迪主席王传福早前应内地监管机构要求,将个人持有的比亚迪H股股权全部清空。对此,证监会回应,根据国务院在1994年8月4日发布《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第十六条显示,依法持有境外上市外资股、其姓名或者名称登记在公司的股东名册上的境外投资人,为公司的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证监会表示,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为境外投资人,王传福应该属于境内股东,所以不应该持有H股。 ■

(《财经》实习记者 刘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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