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怎样避免沦为“小小板”?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5月25日 18:21【背景】创业板推出进入“倒计时”,市场发行审核仍由证监会把关。
5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召开第三届理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此前,5月8日,深交所发布了此规则的征求意见稿。该稿共分19章,分别在创业板公司的信息披露、保荐机构和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停牌、退市等交易事件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半个月之后, 此次会议要求,在进一步论证的基础上,吸取各方意见,修改后按程序上报。同时,加快制定相关配套指引。这意味着,广受关注的创业板法规体系将逐步完备,创业板推出已步入“倒计时”阶段。
很多券商把创业板叫作“小小板”。尽管证券监管部门对这一称谓并不认同,但是,从各种机制安排看,创业板的确是主板市场的一个简单延伸:不但各种交易制度,就连创业板的基本制度——发行审核,也仍由证监会把关。
初定的创业板审核制度是否适合其本身特点?应该采用何种审核制度?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认为,创业板上市企业的市场定位和独特性对传统的审核制理念形成了巨大挑战。即便现有的审核制度不作大的调整,传统的审核制理念也必须有重大转变。
巴曙松表示,创业板的上市公司很多是创新型企业,在细分市场上具有独特的商业和技术模式,并具有发展快、波动性大的特征。对它们进行实质性审核,并作出判断很困难。在现有框架下,有关方面正在试图通过行业专家评审的形式,来解决这个问题。不过,行业专家可以从技术角度作评审,至于公司的商业模式是否可以盈利,恐怕并不是行业专家能够审核出来的。
他分析说,传统的审核制在内容上、时间上,都不太适合创业板市场。创业板的拟上市公司在规模及抗风险上都不及主板的拟上市公司。如果为了申请创业板上市,等待过长的时间,甚至出现上市时间不可预期的情况,这些企业很可能就会被拖垮。
业界一直以来的理想是,在资本市场上,能够把融资、定价权交给市场,巴曙松指出。对主板及中小板的实质审核是希望把资本市场办成一个“精品店”,这就导致审核必须付出代价,包括时间、审批成本等,同时也促使那些不符合要求的公司做假。创业板更可能成为一个“超市”,好的、坏的商品都摆在这儿,把决策权、选择权、定价权交给投资者,监管部门只负责公司的合规性、治理结构、信息披露等层面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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