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揭示渤海水污染防治问题重重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5月22日 12:55
石油化工等排放大户超标排放,违规用海面积189平方公里,主管部门违规减免处理费2.95亿元

主管部门违规减免处理费2.95亿元

  2006年至2007年,审计调查范围内的政府和辖区企业投入治理污染资金351.13亿元,但部分资金征管使用不规范。

  据审计调查不完全统计,13市少征排污费和污水处理费5.78亿元,占应征额的15%。其中,主管部门和代收单位违规减免2.95亿元,缴费单位欠缴2.83亿元。

  部分专项资金没有按规定使用。审计调查发现违规使用资金6.07亿元,由于污水处理费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被挪用于补充环保部门经费和污水处理费代收企业生产经营的资金达5.3亿元。

  在审计调查的获得排污补助的471个企业污染治理项目中,有151个未按期完成。盘锦市将1611万元排污费平均分配到152个项目,每个项目10.6万元,难以形成治理合力。

  2006年至2007年,13市曾安排使用3.44亿元海域使用金。但由于对具体用途的规定不明确,有2.22亿元返还给用海单位,7072万元用于弥补海洋部门经费,只有5194万元用于海域保护和管理。

上游地区陆源污染严重

  审计署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司司长黄道国在答记者问中指出,渤海污染的责任并不全在于13个市,因为除了城市人口增加,工业废水排放,污染防治工作不力,渤海受纳污染物的60%至70%来自13市之外的上游区域,根本原因在于上游地区的陆源污染。

  此次审计调查发现,目前陆源超标排放现象依然严重,环渤海沿岸共监测陆源入海排污口96个,其中超标率为82%。对重点排污口邻近海域进行的监测显示,83%的排污口邻近海域水质不能满足所处的海洋功能区水质要求,44%的排污口邻近海域水质为四类或劣四类。

  黄道国呼吁,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要像保护基本农田一样建立和完善严格的渤海海域保护制度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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