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马儿”为何总是慢些走?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5月20日 20:27
哈继铭:中国居民消费2008年上半年已放慢,大幅减税短期内有效

  【背景】收入分配改革即将启动,消费相关统计数据存分歧。

  近日,权威人士向《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透露,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日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中提出,要加快出台《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这意味着,历经两年多的反复论证和修改,收入分配总体改革方案或已基本成型,年内有望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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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需要的是控制,消费则亟需刺激,可通过减税和扩大民生支出鼓励消费

  分析人士认为,收入分配改革必将直接影响居民消费。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许宪春近日在统计局官方网站发表题为《如何理解今年一季度支出法GDP增长率》的文章,对于月度社会零售数据与居民消费的差异作了解释。文章指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与居民消费在内涵上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既包括销售给农村和城镇居民住户的零售额,也包括销售给企业、事业、行政单位的零售额,后者不属于居民消费;二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销售给城乡居民建房用的建筑材料,居民建房支出属于投资,居民建房购买的建筑材料是居民建房投资的构成部分,因而不属于居民消费;三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不包括教育、医疗、住房、文化、艺术、娱乐等服务,居民消费则包括对这些服务的消费。四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不包括居民自产自用产品,例如农民自产自用的农牧产品,而居民消费则包括对这些产品的消费。”

  消费作为“三驾马车”之一,被视为中国经济下一步增长的重要动力。那么,应该如何衡量和促进消费呢?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哈继铭认为,家计调查中的“人均消费性支出”是更能反映消费的指标,依此数据,中国居民消费从2008年上半年已开始放缓。他指出,试图通过建立社保等方式来促进消费习惯的改变,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短期内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大幅减税。

  哈继铭指出,居民消费与社会零售数据之间是有分歧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不是衡量中国居民消费的合理指标,因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含了政府和企业消费,这也是成品油和汽车在其中占比畸高的原因;而且,它也不包含服务业消费;统计质量,特别在县及县以下区域,还存在很多问题。

  因此,哈继铭认为,更能反映消费的指标是统计局家计调查的季度数据“人均消费性支出”。这一数据显示,中国居民消费早在2008年上半年已经开始放缓,而不是如社会零售数据所显示的那样,2008年还一直在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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