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证实康乃尔化工发生泄漏事故(更新)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5月18日 21:41
要求化工企业吸取事故教训,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康乃尔集团董事长称安监总局这一表态与卫生部专家组结论相矛盾

  《南方周末》随后引述吉林化纤集团职工的评论称,怀疑“中毒事件”与康乃尔化工排放的“有毒”气体有关。

  康乃尔化工是一家民营控股企业,原来主营制药,近几年开始涉足化工领域。2005年11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又称101厂)发生“松花江污染”事故后,康乃尔药业将吉林石化旗下的103厂收购,并在此基础上成立康乃尔化工,今年4月才投产。

  根据吉林化纤集团《关于吉林化纤集团公司腈纶纺纱厂停车情况的紧急报告》,吉林化纤员工4月23日已报告闻到刺激性气味,部分员工出现头晕、恶心等不同症状。4月24日早,该厂组织开车一小时后,又有员工出现前述症状。

  吉林市安监局在收到报告后,即组织有关专家到康乃尔化工,从安全生产角度对苯胺装置生产工艺进行排查。4月30日20时,康乃尔化工宣布停厂停车。

  在5月18日公布的安全生产工作建议中,安监总局还表示,将督促化工企业认真开展治理行动,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防化工企业发生事故。■

附:2009年5月18日安监总局统计司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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