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证实康乃尔化工发生泄漏事故(更新)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5月18日 21:41
要求化工企业吸取事故教训,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康乃尔集团董事长称安监总局这一表态与卫生部专家组结论相矛盾

  【《财经网》吉林 北京专稿/特派记者 杨悦 李虎军 记者 刘京京】5月18日,国家安监总局在其网站上披露了该局对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其中提到,“针对上周化工企业发生泄漏事故的情况,要加大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认真吸取吉林康乃尔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泄漏事故教训。”

  安监总局的这一表态,实际上证实了吉林康乃尔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下称康乃尔化工)此前的确发生了泄漏事故。这与此前卫生部医学专家组通报的、吉林化纤厂职工身体不适反应可以排除化学物质的毒性所致,主要与“心因性因素”有关的调查结论明显相左。

  在接受《财经》记者电话采访时,康乃尔集团董事长宋治平表示,安监总局这一表态与卫生部专家组结论相矛盾。

  吉林市委宣传部新闻办工作人员和卫生部新闻办工作人员,在接受《财经》记者电话询问时则表示,尚不清楚国家安监总局的这一表态。

  此前,5月14日,吉林市政府曾就“吉林化纤中毒事件”召开新闻发布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教授张寿林代表卫生部医学专家组在会上通报了调查结论,称化纤厂职工身体不适反应,可以排除化学物质的毒性所致,主要与“心因性因素”有关。专家组的理由之一是:现场空气中一氧化碳、硫化氢、苯胺、硝基苯、苯、硝酸监测结果,均未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可排除康乃尔厂生产过程中逸散到空气中的有害物质引起的可能性。

  此结论公布后,并未消除公众有关“吉林化纤中毒事件”与康乃尔化工排放有毒气体有关的质疑。而国家安监总局的上述结论,在某种程度上证实了康乃尔化工的确发生了泄漏事故。

  5月13日晚,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交易所代码:000420,下称吉林化纤)发布董事会公告称,自5月4日开始,公司多名工人相继出现头晕、呕吐、胸闷、嗓子发干等症状,怀疑因不明有害气体侵入厂区所致。

  当晚,吉林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证实,截至5月13日9时,吉林市累计收入院治疗161人,其中已出院11人,现住院150人。但吉林市政府在新闻发布会上强调,已对吉林化纤集团的328人进行血样检查,从检查结果来看,无不良气体中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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