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警方通报“女服务员刺死官员案”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5月18日 20:36
邓玉娇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尚难判断,曾代理过“河北小贩崔英杰杀北京城管”案的律师已接受家属委托提供法律帮助

  【《财经网》北京专稿/实习记者 兰方 记者 王和岩】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巴东县野三关镇招商办主任,一周前(5月10日)被娱乐场所的女服务员刺死在宾馆水疗区。该案因当事双方身份地位的特殊,以及被刺死官员据传曾“要求提供特殊服务”的情节,而备受社会关注。

  2009年5月18日,巴东县公安局通报了“5·10”案件情况。该份通报意在回应媒体和公众的关注,但并非公安机关的最终认定结论。

  根据此份通报,死者邓贵大及伤者黄德智,均为巴东县野三关镇公务人员,两人在该镇“雄风”宾馆梦幻城消费时,与女服务员邓玉娇发生口角。

  双方争执的原因,按照《长江商报》5月12日报道中的说法,可能是事发前邓贵大向邓某提出“特殊服务要求”。而《京华时报》5月14日的报道也透露,伤者黄德智曾询问邓玉娇是否可为其提供“特殊服务”。

  在此次巴东县公安局的通报中明确指出,黄德智曾要求邓玉娇提供“异性洗浴服务”。尔后,邓贵大还拿出一叠钱炫耀,并朝邓玉娇头、肩部搧击。

  邓玉娇欲再次起身离开时,被邓贵大“按”在休息室沙发上。《京华时报》的报道中称,当她再次起身欲离开时,又被“按”倒。但根据此次巴东县公安局的通报,邓玉娇是被邓贵大两次“推坐”在沙发上。这一细节,或将成为邓玉娇是否构成正当防卫以及防卫是否过当的关键认定因素之一。

  中国《刑法》第20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因此,邓贵大是否对邓玉娇欲行强奸,也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但目前各方披露的细节,显然尚难给出准确结论。

  《京华时报》在报道中披露,邓玉娇长期随身携带治疗抑郁症药物,疑患抑郁症。这一细节也得了警方确认,巴东县公安局在通报中表示会将邓玉娇送往相关医疗机构检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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