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辩论综述:税赋设计当以人民为本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5月18日 11:15
众多网友支持提高免征额,实质是“纳税厌恶”的心理表现,这是一种进步

呼吁税改

  网友“张逸氏”认为,众多网友支持提高免征额实质是“纳税厌恶”的一种正当诉求,但不是抗拒纳税的表现,是一种进步而不是倒退。厌恶的原因可能包括:可感知的税负不平等,这种不平等感来自于公众对个税收入统计印象中的中低收入者唱主角的征收现状表现;税收使用监督的完全隔绝感——交税少不了,花钱却无关;税收收支的不对等感,及收入拮据感。而税改应当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张逸氏”指出,起征点(免征额)是个死问题,把大多数人划出去的简单操作不利于税收体制的完善,不利于更不合理的主体间接税制的调整转变。纳税是公民义务,没有人真的反对。但税赋设计不以人民为本,则会培养公民能不交税就不交税的习惯。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教授杨斌也指出,纳税人如果不清楚其用途或清楚被用于与纳税人的整体利益相悖的领域,即使税收负担不重,也会有被迫感、痛惜感,直至产生被剥夺感。应当采取低税率、低负担、宽税基、严管理、易征收的办法,尽量减少对偷漏税的利益诱惑,使“偷漏税意义不大,缴税也不心疼”,这样才能真正发挥个税“熨烫经济”的功能。

  中信证券首席宏观经济学家(全球)胡一帆认为,政府进行个税改革的思路应该是“藏富于民”。从根本上改变这一格局、刺激消费的关键就是提高百姓可支配收入。从这个意义上看,应该提高“起征点”。胡一帆指出,目前个税制度设计不甚合理,纳税人权利义务不对称。因此百姓才会有不敢生病、不敢失业、不敢消费的心理。如果百姓交税之后,并没有直接的社会福利保障作为回报,必然会使税收起到抑制消费的反作用。胡一帆强调,税改的关键还是纳税人责任义务和权益之间的对应关系。如果“起征点”仍然是2000元,但百姓享有很好的社会福利与医疗保障,那么也许就没有“起征点”这样的争论了。但反过来,如果不从根本上改革税制,税收支出不清晰,税收二次分配功能达不到优化,那么这种减税的呼声必然持续下去。■

  附参加辩论专家名单: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张卓元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 平新乔

  中信证券首席宏观经济学家(全球) 胡一帆

  财政部财政科研所副所长 刘尚希

  中国政法大学中美法学院副教授 崔威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教授 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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