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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飙车命案期待“阳光办案”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5月13日 17:43
相比“公正办案”的承诺,“依法向社会公布办案进展情况”的承诺可能更值得肯定

  比如,肇事发生地路段限速为每小时50公里,而警方通报说,胡斌肇事时车辆速度为每小时70公里左右,但这一数据却没有科学依据,因为事发路段没有安装测速仪,测算主要是根据前后车况旁证(即胡斌的飙车同伴)做出的初步判断。这一数据迅速引发了外界的普遍质疑。数位旁观者称,死者被撞飞“5米左右高”“20多米远”,肇事车时速不可能才70公里。而肇事车可能逆行,且有改装等对肇事者不利的情节,警方的初步调查中均未提及。

  公众由此不得不质疑警方的态度,网络上也质疑不断。一时间,“70码”(70mile/小时是指时速70英里每小时,等于112公里每小时。但是在中国人的说法里,70码指70公里每小时——记者注)在网络上甚至成为“俯卧撑”和“躲猫猫”之后的新的讽刺名词。

  胡斌及其家庭的相关信息,也被网友“人肉搜索”后公之于众。据这些未经证实的信息,胡斌家境在相对富裕的江浙算得上“殷实”,但未发现更“显赫”的背景。可与胡斌一起飚车的同伴翁振华为杭州市某领导儿子的传闻,也在坊间传播。

  杭州市政府新闻办遂于5月13日的声明表示,经核实该传闻不实,翁振华其父实为浙江一建筑器材有限公司企业主。

  这些及时的信息沟通有助于澄清一些传闻,不过,要取得公众的信任还远远不够。尤其中国长期以来缺乏公开、透明的办案程序和机制,很多重大案件的处理往往疑幕重重、难见阳光,是导致公众不信任的关键。

  实际上,中国对刑事案件的侦查,一直采取强调秘密原则,但适度公开侦查信息,特别是程序公开、诉讼性事项公开,打破“神秘主义”,增加办案透明度,已经成为法治原则的必需。2005年7月,公安部刑侦局曾发布《关于实行“办案公开制度”的通知》,提出要“阳光办案”。但是,多年来的实践尚难尽如人意。

  对于杭州飙车案而言,相比“公正办案”的承诺,“依法向社会公布办案进展情况”的承诺可能更值得肯定,因为后者更容易落实到具体的举措,是否得以践行也比较容易直观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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