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定性“融通基金老鼠仓案为个人问题”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5月12日 22:35
数起“老鼠仓”案中基金管理公司的责任值得思考

  【《财经网》北京专稿/记者 乔晓会 宋燕华】5月12日,中国证监会首次对融通基金涉嫌“老鼠仓”表态,认定该案属于“个人问题”。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该案调查阶段工作已经完成,进入后续审理阶段。其同时表示,调查显示“确实有基金公司某位从业人员涉嫌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从事了不当的行为。但最终的结论要看案件审理最终认定的结果。”

  据悉,调查中发现上述“个人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从业人员不按规定做交易,违反规定,不该交易的情况下做了交易”。二是“违背了作为基金公司从业人员应该遵守的一些规定,从事了一些不当的行为”。

  据《财经》记者了解,在融通基金操作方式于4月中旬被媒体曝光后,证监会深圳稽查局立刻对融通基金展开了调查,并基本在几个工作日内将事件调查清楚。

  中国证监会此番表态,一定程度上消除了该案对基金公司的负面影响。虽然从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唐建和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王黎敏案以来,数起“老鼠仓”案虽均被定性为“个人问题”,但基金管理公司所暴露出的内控不足同样令人担忧。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中,基金管理公司在其中的责任仍值得深思。

  此外,此案发适逢《刑法修正案(七)》修改之后并于今年3月1日生效之后,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七)》规定,从事“老鼠仓”行为的人员,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此前两起基金从业人员的“老鼠仓”案因为刑法对该行为未有明确规定,仅被处以行政处罚,融通基金涉案行为发生于今年3月1日之前,但其案发却在3月1日之后,该案是否触及刑法的问题亦值得关注。■

  背景:

  融通基金案发,源于其数只基金与一个神秘账户同在数个基金进出有关。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2006年6月底,基金通乾和散户周蔷同时出现在新中基(深圳交易所代码:000972)的十大流通股股东名录中,持股规模不算太大。其中,基金通乾持股71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57%,周蔷持股37万股,占比0.3%。三季度末,基金通乾持股规模不变,周蔷增仓15万股,持股规模增至52万股,持股比例0.42%。

  值得注意的是,2006年四季度,融通基金旗下四只基金大举进入新中基。其中,融通动力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股309万股,占比1.72%,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持股161万股,占比0.9%,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股155万股,占比0.87%,早已进入的基金通乾,增持至131万股,占比0.73%。

  与此同时,新中基股价大幅攀升,从2006年9月底的11.17元/股,上涨到2006年底的17.08元/股。伴随机构投资者的大局进驻,散户周蔷的52万股股票变得不再显眼,没有进入2006年底的十大股东之中。不过在股价大幅上涨的情况下,周蔷无论是继续持有,还是变现都将收获颇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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