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仍难获欧盟认可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5月11日 22:29
中欧就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继续磋商。专家认为,欧盟在2016年之前承认这一点,基本不可能

  【《财经网》北京专稿/实习记者 于海荣】中国是不是“市场经济”国家?关于这个问题,中国与欧盟的相关官员即将进行两年来的第五次磋商。

  5月7日至8日,在欧盟总部布鲁塞尔举行的第二次中欧经贸高层对话上,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仍为双方讨论的重要话题。中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此间对记者表示,关于该问题的专门工作组将于近期举行第五次会议,落实高层对话的相关共识。

  欧盟贸易总司负责双边贸易关系的司长毛罗·彼得里乔内,会后对媒体称,中国在获得完全市场经济地位方面正不断取得进展,欧盟将加强与中方的磋商。

  “(欧盟)提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基本不可能。”对于此次磋商能否如中方所愿,使欧盟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贸易研究室主任宋泓持怀疑态度。

  按照中国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时与各方的协定,“入世”15年内,中国接受其他成员国视其为“转型经济体”,但2016年后则可自动获得市场经济地位。期间,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要得到承认,须经专门审核。

  “是否承认市场经济地位,是双方贸易地位和贸易关系发展程度的体现。”宋泓认为,欧盟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并不完全是出于对事实的考察。“欧盟所谓的承认市场经济地位的标准,只是一个借口。这种标准没有什么科学性,达到以后还会有其他标准,承认与否主要还是双方政治上的意愿。”

  一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若不被承认,则该国企业遭遇他国政府的反倾销调查时,很可能陷入不利境地:该国产品的“正当”价格水平的确定,不能依据该国企业的平均成本水平,须选择其他参照国。而参照国的选择机动性较大,很有可能所选参照国的成本水平远高于被调查国,这样,很容易认定该国企业倾销,结果是企业被征收高额、长时间的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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