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设金融中心聚焦三个重点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5月11日 21:32
一是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二是金融产品创新,三是金融市场开放

  【《财经网》/上海】5月11日,上海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市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意见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对加快推进上海“两个中心”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进行了细化。

  上海市市长韩正在当日上海市召开的工作会议上称,重点是在三个方面聚焦:一是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二是金融产品创新,三是金融市场开放。

市场体系建设

  金融市场体系建设被放在首要位置。《实施意见》提出,上海要建成全国票据集中交换的中心;积极推进信贷转让市场建设;探索建立保单、信托资产转让等市场。

  债券市场方面,要支持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完善做市商制度,推进上市商业银行进入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试点,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在投资者、交易品种、登记托管等方面的互联互通。

  期货市场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支持上海期货交易所有序推出原油、汽柴油、沥青等能源化工期货品种上市,促进形成亚太地区的原油等大宗产品基准价格;支持推出铜、铝等期权类产品,开发铅、白银等金属类期货以及商品指数期货。此外,还要探索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引入境外投资者参与上海期货市场交易。

  在产权市场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上海要先行探索建立以上海高新技术类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为交易对象、以机构投资者为投资主体、由优质证券公司进行保荐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转让市场,在条件成熟后,逐步向其他领域及长三角地区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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