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未详细公开4万亿投资信息被诉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5月11日 18:59 鉴于公众对4万亿资金来源及使用投向仍存在疑问,上海律师严义明坚持认为,只有通过政府透明、不加隐蔽的信息公开,才能消除公众疑虑
【《财经网》北京专稿/记者 秦旭东】因对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称国家发改委)有关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信息公开案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5月11日,上海律师严义明正式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严义明请求撤销被告之前出具的答复,并判令其根据原告的申请出具准确完整的答复意见。
民告官二十年(上)
《行政诉讼法》令政府有可能出现在被告席上,政府逐步意识到,它的行为、权力行使的方式不可恣意而为
今年1月7日,严义明曾向国家发改委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有关4万亿投资的项目、资金和监督等情况细节。国家发改委于2月20日作出答复,对4万亿投资计划、原则等内容做了概述,但未直接涉及任何具体项目细节。
严义明认为这一答复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国家发改委没有依法履行信息公开的职责,并于3月3日向国家发改委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撤销之前的答复并依法履行职责,出具完整的答复意见。
5月7日,严义明收到国家发改委的《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发改复驳字【2009】8号,下称决定书),决定书认为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法》第六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驳回了严义明的行政复议申请。
严义明认为,这一决定实质上是确认了对不予答复原告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决定的维持态度,因此到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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