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首度公布成品油定价机制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5月08日 19:57【《财经网》北京专稿/记者 杨悦】中国国家发改委首度对外发布成品油定价机制,但定价的一些关键计算方式,如调价的基数、权数等仍旧模糊。
发改委在5月8日对外公布的《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中称,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美元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
同时,《管理办法》显示,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汽、柴油价格。
在发布《管理办法》的同时,发改委表示,现阶段,由于市场竞争尚不充分,市场体系不完善,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相对较弱,成品油价格仍由政府进行适当的管理。
不过,发改委也指出,2008年年底出台的新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是一项过渡性的措施”,随着竞争性市场结构的形成以及市场体系的不断完善,国内成品油价格最终将由市场竞争决定。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宏观室主任牛犁告诉《财经》记者,关于上述内容,发改委的官员在之前的公开场合中已有透露,此次只是加以梳理,以文件形式发布。“《管理办法》还是原则性政策,从中无法看出油价调整是如何操作的”,他说,“调价的基数、权数等无从知晓”。
发改委发布《管理办法》之时,正值市场猜测国内成品油价格将再次上调的敏感时刻。在今年3月26日,发改委上调国内汽、柴油价格至每吨5730元和4990元后,市场就预期成品油价格会在5月初再次上调。
易贸资讯的监测数据也显示,截至5月6日的连续20个工作日内,布伦特、迪拜、辛塔三地原油连续移动加权均价的涨幅达13.74%。5月6日当天,纽约市场的主力原油期货合约大涨4%以上,收盘位突破56美元/桶,创下近六个月以来新高。
5月7日,位于北京市管庄附近的中石油西军庄加油站工作人员向《财经》记者证实,当日确实在等待调价通知,但夜间又接到通知暂不调价。
5月8日,受成品油价格上调的预期提振,中国石油(上海交易所代码:601857)A股上涨2.73%至每股12.41元,中国石化(上海交易所代码:600028)A股上涨4.61%至每股10.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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