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通报六起法院人员违法违纪案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5月06日 16:14除了李某案,另外五起违反“五个严禁”的典型案例为:福建省安溪县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陈某某在承办23起民事案件过程中,先后36次收受案件当事人或委托人的财物共计人民币5.9万余元,因受贿犯罪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河南省高级法院聘用法警孟某某、李某,多次以法官和领导的名义向案件当事人索要钱财,共计6万余元,涉嫌诈骗犯罪,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江西省全南县人民法院审判员李某某在承办一起刑事案件的过程中,私自会见当事人、接受当事人请客送礼,已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撤销副主任科员职务的党政纪处分,并被调离审判岗位;
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李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曾多次插手过问该院某合议庭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目前已受到撤职处分, 并被调离审判岗位;
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李某某和助理审判员高某某,在办理一起矿权纠纷案件中,违规委托鉴定、擅自收取并不当使用当事人鉴定费用,目前已被撤职并被调离审判岗位。
法官违法违纪可通过网络举报
在通报上述相关案件同时,最高法院还公布了正式开通“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网站”(http://jubao.court.gov.cn)的信息。
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副组长、最高法院监察室主任何昕表示,该举报网站提倡“实名举报”,但为了更好地理解和适应人民群众选择“匿名举报”的心理状况,不拒绝“匿名举报”。为保护举报人,该网站有严密的安全措施。
何昕特别强调,所有的举报材料都不允许转交被举报人员,相关查办人员负有保密义务,违反将会受到责任追究。
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副组长周小莹则承诺,对于通过该网站的举报,最高院承诺“件件有回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举报人可以在查询前台查到相关办理情况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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