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经】台湾对陆资入台开放电信事业

参见《财经》杂志“财经速览” 2009年05月06日 14:42

  据新华社5月6日消息,台湾当局两岸事务主管部门副负责人傅栋成5日表示,目前正在规划中的陆资来台第一期开放项目中,将包括以增值服务为主的第二类电信事业。

  据台湾媒体报道,傅栋成表示,陆资来台政策大致确定,针对开放项目,当局内部仍在讨论,但目前可以确定的是,第二类电信事业将在第一波开放项目名单中。

  台湾规定的第二类电信事业包括网络增值服务、电话卡销售等所有不属于第一类的电信事业。设置电信机线设备等第一类电信服务,不在第一期开放之列。

  海协会与海基会4月26日在南京达成了大陆企业赴台投资的原则共识。台湾当局经济主管部门表示,陆资来台相关许可办法将于本月底前公布。

  另据报道,瑞信证券估计,两岸签署金融监理合作备忘录(MOU)后,大陆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QDII)第一年最多只有5亿美元能来台投资,即使大陆投资人相当积极,大陆QDII规模估计也不会超过42亿美元,相对于台股4000亿美元市值来说比重不大。

有意与本刊合作者,有关合作事宜请与《财经网》联系。未经《财经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即为侵权。
[京ICP证0703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40250] 广告经营许可证[京海工商广字第040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05607号
Copyright 《财经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