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内幕交易案开庭 大摩前员工被控十宗罪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5月05日 10:18
香港律政司对杜军提出九项内幕交易控罪和一项唆使他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控罪,杜军当庭否认所有控罪

  【《财经网》香港专稿/记者 王端】摩根士丹利前董事总经理杜军涉嫌内幕交易案,5月4日上午在香港区域法院开庭审理,杜军在庭上否认十项相关控罪。

  原为摩根士丹利中国区固定收益部主管的杜军,涉嫌利用消息,在2007年2月15日至4月30日期间,分九次购入中信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代码:01205,下称中信资源)股份。交易共涉及2670万股,金额总计约8710万港元,平均买入价格为3.26港元。

  2006年末至2007年初期间,摩根士丹利亚洲(Morgan Stanley Asia Ltd,下称MSAL)与北京中信集团及中信资源拥有两个合作项目,其中一项为摩根士丹利亚洲协助中信资源发债,用以收购哈萨克斯坦油田;另一项目是为所收购油田作石油对冲。香港律政司认为,被告杜军参与了上述两项计划,并与中信集团高层有密切接触。

  律政司在庭上对杜军提出总共十项刑事指控,其中包括九项内幕交易控罪和一项唆使他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控罪。被唆使者为杜军妻子李馨,但后者未被控犯任何罪行。

  律政司在庭上指出,证据主要来自五组电子邮件(E-mail Chains)。邮件内容显示,杜军是上述两项交易的成员之一,并且于2007年2月15日首次购入中信资源股票之前,就已知悉部分并非对公众及市场公开的交易信息。律政司并表示,一系列的电话录音也将作为适当的证据。

  杜军所掌握的内幕消息与中信资源2007年5月8日发布的三份公告内容有关。中信资源当日发布三份公告内容表明,中信资源向母公司中信集团收购其在哈萨克斯坦油田的资产,并发行10亿美元债券,为收购提供资金;同时,中信资源的子公司中信海月能源有限公司,取得购买持有中国渤海湾油田运营权的天时集团能源有限公司90%已发行股本的权利,该交易作价1.5亿美元。

  包括摩根士丹利在内的投资银行,对于员工自己买卖证券,均需要向上级及合规部门递交申请。在摩根士丹利,为员工个人的证券买卖行为主要设有两道“防火墙”,其一为限制交易名单(Restricted List);另一为受观察名单(Watch List)。这两份名单列出了限制交易的股票。

  限制交易名单对所有员工公开,员工不可以交易名单中的股票;而受观察名单则是保密的,只有内部监控部门知悉。受观察名单主要针对部分接近或者从事交易的员工,他们知悉一些非公开的资讯,这些员工不能交易观察名单中的股票。当公司内部员工在交易受观察名单中的股票时,需要法律合规部门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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