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称灾后重建应尊重客观实际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4月28日 08:41
加快灾后恢复重建步伐是有必要的,但赶工期不能牺牲重建工程的建设质量

  【《财经网》北京专稿/实习记者 张艳玲】审计署在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中发现,由于上报规划项目的时间仓促,一些灾后重建项目存在“规划不合理”,难以按照规划实施的问题。

  审计署有关负责人认为,为了确保灾民恢复正常生活,促进灾区经济和社会事业更快发展,加快灾后恢复重建步伐是有必要的,但赶工期不能牺牲重建工程的建设质量,一定要尊重客观实际,不宜盲目赶工期。

有些项目规划仓促,实施难

  由于时间仓促,一些灾后重建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规划设计资料不完备,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存在实施难的问题。

  2008年9月19日公布的《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明确提出,用三年左右时间完成恢复重建的主要任务,灾区基本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2008年底,四川省提出,“灾后重建要力争三年目标用两年时间完成”。

  全国人大代表、省委常委、副省长魏宏在2009年“两会”期间透露,截至2009年2月底,四川省灾后恢复重建重点项目已累计开工10124个,占重建任务的31%。魏宏坦言,灾后重建两年完成,在资金保障和项目实施方面,均存在困难。

  事实上,重大灾害的灾后重建都需要一定的时间。1976年唐山大地震灾后重建用了十年时间,而日本1995年阪神—淡路地震灾后重建用了八年。而作为重建基础的《汶川地震灾后重建整体规划》,从2008年6月份始到9月最终公布,不过三个月时间。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教授叶耀先曾撰文指出,灾后重建规划被要求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规划专家没有调查研究和思考的时间。按规定,规划完成后,公示就要30天,而有的地方要求几十天内完成规划编制。叶耀先建议,有关部门和领导最好不要对具体项目提出“限时完成”的要求。

有意与本刊合作者,有关合作事宜请与《财经网》联系。未经《财经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即为侵权。
[京ICP证0703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40250] 广告经营许可证[京海工商广字第040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05607号
Copyright 《财经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