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F称中国内需难以拉动亚洲率先复苏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4月24日 10:55斯特劳斯-卡恩演讲的第二主题是,IMF将运用新型贷款工具,加大对成员国“即时可用”的贷款资源。作为“救火队员”,IMF将通过三项措施帮助成员国渡过难关:推广“灵活信贷安排”(FCL);加倍对低收入国家(LICs)的贷款规模;以及在适用时暂时放松贷款条件(conditionality)。
IMF:贷款是金融危机传播的主要渠道
金融危机地区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兴经济体和发达经济体的金融关联度
FCL由IMF在今年3月25日宣布,以替代去年10月创立的“短期流动性工具”(SLF)。FCL将对具有较强经济基础、合理政策及可靠政策执行经验的经济体提供贷款支持。与SLF最大的不同是,FCL还款期由九个月延长到39至60个月;最大贷款规模由该经济体份额的500%改为无上限;成员还可以为应对危机而取得此类“预防性”贷款。
斯特劳斯-卡恩预计,FCL将在今年占到IMF总贷款规模的一半,墨西哥、波兰等多个国家将取得FCL贷款。
IMF对低收入国家的贷款,则主要通过“减贫及增长贷款工具”(PRGF)及“外生冲击贷款工具”(ESF)来完成。所谓“加倍”,即提高低收入国家在这两个项目中的贷款上限至目前的200%。
达到上述目标主要依赖于G20伦敦峰会上达成的、增加5000亿美元IMF“可贷资金”及新发2500亿美元特别提款权(SDR)。SDR分配将在未来几周内完成,斯特劳斯-卡恩称。
但对《财经》记者关于英国首相布朗曾说“中国将贡献5000亿美元中的400亿美元”的提问,斯特劳斯-卡恩未置可否,而只是说,“这些事宜尚在讨论中,请等待官方公布。”
最后,他指出,应各国政府的强烈要求,IMF将改进监督职能,其中最主要的是“事前预警”(early warning)功能。IMF将立即加大对全球金融风险的监测和研究,提高对未来经济下行风险的预见性,并及时提醒各国制定、执行刺激计划时,不忘中期内着眼于财政收支平衡。
IMF第一执行副总裁约翰•利皮斯基(John Lipsky)补充道,未来监督的重点将在系统性风险,即一国金融风险的“溢出效应”和连锁反应,而非传统的对某些机构或特定产品的评价。此外,他强调,IMF不会成为所谓的“全球金融监管者”,而将作为金融稳定理事会(FSB)的一员,与其他成员共同探讨监管规则,并“监视”(monitor)全球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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