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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笔记五十四】费尔德斯坦评析美国税收制度(下)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4月21日 19:42
内容包括企业所得税、利息避税、特殊减税款项以及税制改革的可能性

税制改革的可能性

  把目前复杂的长达几千页的税收政策推倒重来,几乎不可能,所以只能考虑渐进式改革。一种改革税制的框架性思路是降低税率,但扩大征税基数,取消那些富人常用的特殊减税款项。这样可以减少市场扭曲(dead weight loss),使税制更加高效,公平和简单。

  里根总统时期,最高收入家庭的边际税率从50%降低到了28%,老布什时期增加到31%,克林顿时期再增加到36%,小布什时期降低到35%,但现在国家债务如山,又面临着增加高收入家庭边际税率的压力。所以多数人对这种改革思路持怀疑态度。

  另一种改革思路是实行增值税(VAT, value added tax)。许多国家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值税,但美国没有。增值税有很多优点。首先,它是对消费征税,不鼓励人们提前消费。其次,没有复杂的税率表和特殊减税条款。每个人交的税和他的消费是成比例的,不是越有钱的人税率越高,越没钱的人税率越低。

  但增值税也有缺点。为了避免缴税,卖方可以提供两个价格:有收据的价格高一些,没收据的价格低一些。买方可以选择现金交易,价格低一些,没有任何收据证明。这是逃税漏税的常用方法。所以没有一个国家政府的税收完全依靠增值税,他们只是把增值税作为整个税收体系的一部分。

  美国的独特性在于完全没有增值税。萨默斯等经济学家曾经撰文,美国这样的特殊性(exceptionalism)应该被逐渐取消。为美国设计增值税的一个障碍就是从现有体系过渡到增值税体系面临许多体制设计方面的困难。

  美国不但没有增值税,也没有国家统一的零售税(retail sales tax),各个州有自己的税率,有的州甚至没有零售税,例如马萨诸塞州北面的新罕布什尔州没有零售税。在奥巴马政府2月出台7870亿美元的财政刺激计划之前,经济学家都在大动脑筋如何刺激消费以带动总需求,尤其是耐用品消费,像冰箱、洗碗机等家用电器。

  有人建议联邦政府在一定时间内,例如两个月或三个月,让所有的州免去零售税,鼓励消费者提前更换这些耐用品,因为在几个月以后,零售税会回复原状;然后,州政府在这几个月中损失的零售税收入由联邦政府补齐。反对者说,这个建议听起来很有道理,但问题是各个州的零售税不同,有的州甚至没有,所以联邦政府给州政府的好处因为起点不同而不同,这样不公平。

  还有一种改革思路是对用于消费的那部分收入征税(consumed income tax),也就是说每个人把自己的税前总收入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放在一种特殊的储蓄账户,不用缴税,直到取出来用的时候再缴税;另一部分准备消费的钱放在其他账户,这些钱是要缴税的。这种思路和现行的个人所得税(income tax)和一些特殊的储蓄渠道(401(K),IRA等)区别不大。只是目前的这些特殊储蓄渠道每年有储蓄上限,而这个改革思路没有免税的储蓄上限,有更加鼓励储蓄和抑制消费的作用。但如何从现行体制过渡到这个体制又是问题。经济学家还没有拿出禁得起推敲的方案。

  还有一种时常被总统竞选人青睐的改革方案就是flat tax:每个人都付同样的税率;低收入家庭的前面几千块钱的收入是免税的(some excludable amount)。这种税制最大的优点是形式简单,不鼓励提前消费(no intertemporal distortion),而且没有体制过渡的障碍。

  这种方案的问题是:当每一个特殊减款项取消时,都会有一些负面影响。如果没有房贷利息减税的效应(tax shield),房价就会下跌,我们愿意看到房价下跌吗?如果给公益事业捐款不能减税,那些非营利机构的收入就会大大减少,我们难道不应该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吗?如果再把利息税,分红税和资本增值税(capital gains tax,对买卖股票利润征的税)与普通工资收入区别对待,……

  我们会发现,这样思考下去的结果是使flat tax越来越像现在的税收体制,包括因为各种原因而存在的特殊减税款项。

  不同学者可以提出不同的税改措施,但大多数都是在研究策划阶段,都是一纸空文。直到有一天某位总统启用某一项税改政策,并愿意为这个政策的立法和实施在国会倾注大量的政治资本,那时一纸空文才会变得有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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