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本案”主角戴国芳获刑五年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4月21日 11:16
戴国芳因“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被判五年有期徒刑。这距戴被司法机关限制自由刚好五年,因而判决后戴国芳已重获自由

  【《财经网》南京专稿/记者 宫靖】4月17日下午3时许,历经五年之久的“铁本案”终于定论。现年45岁的戴国芳因“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被判五年有期徒刑。

  次日《常州日报》报道了这一消息,并称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下称铁本)被处以罚金人民币40万元,铁本董事长戴国芳等八名被告的量刑在一年到五年不等。法院宣判称,2001年6月至2003年11月间,铁本共将价值2.3893亿余元的无票不合格生铁,通过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开具废旧物资销售发票,申报抵扣税款2389万余元。案发前,铁本公司主动向税务机关补缴了税款。由于这一情节被视为自首,且未对国家税收造成实际损失,戴国芳还具有立功表现,因而予以减轻处罚。

  戴国芳一位亲友告诉《财经》记者,2004年4月17日,戴国芳被司法机关限制自由,至此宣判刚好五年。判决后戴国芳已重获自由。


“马拉松”审判

  风暴于五年前的2004年4月降临。 彼时,仅有初中文化的“民营钢铁大王”戴国芳经过近十年奋斗,已拥有总资产30亿元以上、钢产能120万吨的江苏铁本铸钢有限公司(下称铁本)老厂。由于其极度看好未来数年内钢铁业产销两旺前景,即向当地政府申请建设铁本新厂。

  戴个人的新项目与常州市政府追求GDP的目标不谋而合,该市政府极力鼓动戴的新厂扩大规模。最终,铁本新厂占用耕地6000余亩,设计总产能800万吨,预算投资超过百亿元。 正值新厂酣然规划时,2004年4月初,国务院九部委组成专项检查组对铁本进行全面检查。当月戴国芳等人被拘捕。

  2004年4月28日,“铁本事件”被定性为“一起典型的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严重失职违规、企业涉嫌违法犯罪的重大案件”。当时,官方媒体的报道列举了九部委联合调查组的诸多结论。但相当多的过错显然不在铁本本身,而在当地政府和金融机构。例如,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越权分22次将投资高达105.9亿元的项目分拆审批;违规审批征用土地6541亩,违规组织实施征地拆迁;有关金融机构严重违反国家固定资产贷款审贷和现金管理规定等。

  四年半中,“铁本案”只在2006年3月下旬进行过一次公开审理。在为期四天的庭审中,检方并未如外界所猜测,指控铁本公司和戴国芳侵占耕地以及骗取银行贷款,而仅指控其涉嫌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对此项罪名,“铁本案”数名被告的辩护律师均作了无罪辩护。

  这一罪名与业内此前预想的毁坏耕地、骗贷,以及官商勾结下的行贿等公诉方向相去甚远。

  2008年10月,“铁本案”主角——铁本集团董事长戴国芳,被常州市当地法院批准取保候审。 2009年1月,《财经》记者从一位接近戴国芳的人士处了解到,戴本人及其家属此时惟一的希望就是尽早审结,尽早完成铁本的债务重组。但历时五年,“铁本案”再未开庭审理,亦迟迟不见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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