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方案引发热议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4月08日 08:18
医保措施获得认可,医疗机构改革仍存争议

  【《财经网》北京专稿/记者 周琼】“世界卫生日”当天,名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实施细则也正式公布,再度将公众对医改的热议推向新的高潮。

  和前一日公布的新医改总体方案相比,这份文件更加细化。方案指出,2009-2011年重点抓好五项改革:一是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二是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三是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四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五是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真实新医改

医疗行业人士和专家,从不同角度,不同背景解析新医改方案的背景和设计思路,探寻新医改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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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上述目标,方案提出了比较具体的指标和事项,且颇有可圈可点之处。例如,对于完善各类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待遇和扩大覆盖面,方案的规定比较全面。其中提出,2009年将全面推开城镇居民医保制度;三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参保率均提高到90%以上;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等等。

  对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方案提出将允许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药物。

  在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方面,方案除明确了具体的投资方向和方式外,还提出鼓励有资质的人员开办诊所或个体行医。在提出充实基层医疗队伍具体计划的同时,还提出医务人员的工资水平,要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

  就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措施而言,明确列举了一些具体的项目和人均经费标准,提出落实传染病医院、鼠防机构、血防机构和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待遇政策。

  对于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则主要提出了一些总体设想,其中包括要“积极稳妥地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民营医疗机构”的思路。

  在4月7日下午搜狐网举办的“新视角经济学人月度论坛”上,多位专家学者、业内人士均表示,两份方案的最大特色是把“全民医保”作为医疗改革的主要推手,但发言者普遍认为,新方案未触及公立医院改革的实质,同时在民营资本进入、基本医药制度的建立、全民医保的落实等方面还应提出更为明确的措施。也因此,他们对未来各地的探索与实践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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