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助理贸易代表称不会更改“购买美国货”条款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09年04月02日 21:49
表示该条款仅针对政府采购,已沿用多年,且符合世贸组织的《政府采购协议》

  “美国非常期待中国可以早日加入GPA,这样我们购买美国货的法案就不会限制中国企业了。”斯特拉特福德称,中国在2007年12月曾向世贸组织提交了相关申请,但是当时订立的条款(指开放的市场及领域)比其他国家低很多。2008年12月,中国政府又提交了一份新的材料,提高了标准,“现在我们需要等待最后的结果。”

  他在回答《财经》记者相关提问时称,尽管大家意识到GPA也是一项具有排他性的协议,“但我是一个贸易谈判员,我在谈贸易时要考虑互惠互利的原则,所以美国不可能单方面将政府采购市场向其他国家开放。”他说,如果中国政府愿意在没有GPA协议的情况下放开政府采购市场,则美国亦乐意对中国开放。

  他进一步解释说,美国的“购买美国货”条款,是指在美国生产的货物,而不管生产的企业属于哪个国家的,“比如联想和华为在美国都有生产地,如果他们在美国生产的产品提交给美国政府购买的话,美国政府是应该给予同等待遇和考虑的,尽管这些产品是中国制造的”。

  “中国政府对于政府采购有更多限制,”他说,很多美国公司告诉他,即使他们在中国制造的商品有时也会被排除在政府采购的名单外,他表示希望中国政府可以修正这个做法。■

有意与本刊合作者,有关合作事宜请与《财经网》联系。未经《财经网》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否则即为侵权。
[京ICP证0703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40250] 广告经营许可证[京海工商广字第040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5005607号
Copyright 《财经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